湖南铃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动摩托车异地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湖南铃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动摩托车异地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及政府统一规划安排,湖南铃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位于暮云经开区的电动摩托车生产项目搬迁至长沙经开区蓝田路以东、宾塘路以北地块工业用地上进行建设。项目共占地面积约52亩,拟建综合楼1栋,倒班宿舍楼1栋,厂房6栋(其中,总装车间1栋;车架冲压、成型、焊接、电泳等工艺与塑料外壳喷漆工艺1栋;配件仓储2栋,成品仓储2栋)。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50万台电动摩托车(其中自产零部件10万台套,电泳委外处理)。本项目为电动摩托车整车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铃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慧 电话:186 7072 656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电话:159 7316 78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去下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www.hnggt.com/gywm/qyxw/296.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以填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对项目建设提出相关合理要求与优化建议;
2、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现场开会或采用公众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表达意见、建议的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
公示单位:湖南铃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01日